多款新冠治疗药物上市,未来如何定价?
发布日期:2024-07-25 08:58 点击次数:72中新经纬2月1日电 (林琬斯)1月30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告,先声药业的新冠口服药先诺欣(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首发报价750元/盒/完整疗程。目前,先诺欣已自动进入“临时医保”,大部分地区个人支付不足百元。
随着越来越多新冠治疗药物的上市,他们将如何定价?会引发“价格战”吗?
如何定价?
1月31日,先声药业药物经济学部门负责人张岩磊向中新经纬介绍,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引要求,充分考虑到国情社情和药物经济学实际,和国家相关部门多轮沟通汇报,最终确定了750元每盒的价格。
1月29日,君实生物新冠口服药VV116(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与先诺欣同时获批上市,不过至今未披露价格。1月30日,君实生物相关人士向中新经纬表示,目前定价还在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中,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及测算,形成合理定价。
新冠治疗药物是否有一套固定的定价体系?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卫生经济学教研室主任、药物经济学评价中心副主任李洪超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目前暂时没有固定的定价体系,影响价格制定的因素很多。但在药企考虑的诸多因素中,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一般是最重要的。
李洪超认为,企业在定价权方面如何才能拥有更大优势,关键取决于竞争环境中,产品临床价值的相对高低,通常情况下临床价值越高,价格也相应可以越高。
1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也基本明确了这一点。《指引》指出,治疗药物首发报价折算的疗程费用,需要参考有效性、安全性数据,以及临床实验的质量等因素,与对照药品的疗程治疗费用进行对比,原则上需要低于或相当于对照药品的费用。
在1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介绍,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所有的治疗性药物,均可临时报销至2023年3月31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治疗性药物,包括口服小分子新冠药物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至2023年3月31日。
李洪超参与了最近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期间药物经济学测算的工作。他告诉中新经纬,企业自主定价与医保的专家测算谈判价格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是重合的,也有一些不一样。
除了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企业在定价时通常还会考虑是否存在明显的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该领域的市场竞争情况、同类竞品的市场价格、疗效与安全性相对优劣等,也包括国际市场的价格。而医保的支付标准要考虑的因素可能更多一些,他表示,除了上述因素,还需要考虑医保基金整体的支付能力、药物在国际市场的定价、药物的创新性、药物带来的社会价值等。
据了解,先诺欣与Paxlovid同为3CL靶点。与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失之交臂后,目前Paxlovid在中国市场的定价是1890元/疗程。
李洪超认为,Paxlovid的定价对先诺欣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对标。他表示,这两款药物还没有做过头对头试验,即到底谁的疗效、安全性更好一些,现在还没有非常明确的证据。假如疗效与安全性相当,这个时候考虑定价,可能会考虑在1890元/疗程的基础上下降多大的幅度,才能满足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与目前中国患者的购买能力。
而对于VV116的定价,李洪超表示不好预测。但他认为,VV116也会遇到上述先诺欣价格测算的情况。另外,市场竞争也在考虑之内。
“先诺欣先于VV116披露首发报价,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到VV116不小的压力,甚至也是一个定价的参照。”李洪超表示。
披露研发费用 为合理定价提供依据
中新经纬观察到,先诺欣首发报价公示还披露了药物原料药成本为334.53元,直接研发费用5.02亿元。30日,先声药业相关人士向中新经纬证实,334.53元是每盒药品的原料药成本。原料药成本占首发报价的44.60%。
同时公开数据显示,该直接研发费用相当于先声药业2021年全年研发投入14.17亿元的35%,2022年中期业绩公布研发费用6.52亿元的近77%。
李洪超表示,先诺欣披露研发成本较为特殊的情况。因为一般情况下,政府部门做价格管理的主流思路是“基于价值的定价”,即对于购买方来说药物疗效越好,临床价值越高,给药物的定价就越高。医保部门在先诺欣首发报价信息中披露研发成本,可能是出于以下考虑:
一是为合理定价提供依据,从而激励药企和研发机构的研发积极性。
李洪超介绍,一般而言,医保管理者并不要求企业在报价时主动提供研发成本,但在新冠疫情这个特殊背景下可能需要额外考虑。新药研发需要承担风险高、周期长、成本高等风险。近期上市的几个新冠药物都是在疫情期间临时研发出来的,企业投入的研发成本很高,对于控制新冠疫情和减少公众对疫情的恐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背景下,医保管理者在指导企业合理定价当中,适当考虑这个合理价格能覆盖研发成本,以激励药企与研发机构积极应对公共卫生危机。
二是为了告诉公众这个药物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老药新用,新冠药物的研发有很严格、复杂的研发过程,药企需要投入很大的研发成本,理应得到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水平,于是做此政策调整。
多款药物上市 价格或趋低
在新冠治疗药物的这张桌子上,已有五位选手成功上桌,而桌下等待的选手更多。
当前,包括远大医药、众生药业、前沿生物、石药集团、歌礼制药、信立泰、翰森制药等药企,均有新冠治疗药物进入临床阶段,涉及3CL蛋白酶、RNA聚合酶等多种技术路线,覆盖雾化吸入用、注射用、口服药等多种剂型。
安信证券在1月12日发布的行业周报中指出,根据药企相关新冠药物的临床开发进度,中国有望于2023年一季度迎来多个国产新冠口服小分子药物关键临床数据披露,有望于2023年上半年迎来多个药物获批上市。
随着获批上市的新冠治疗药物越来越多,定价是否会越来越低?李洪超表示,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但可能不能说是“价格战”。
他认为,随着竞争产品越来越多,市场越来越成熟,企业定价越来越低,利润空间越来越少,这是一般市场规律。同时,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在创新药专利保护期过期后,仿制药上市,“专利悬崖”出现,对价格的影响将更大。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也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李洪超认为,如果新冠疫情仍将持续,随着未来越来越多新冠药物上市,企业在定价方面肯定也会受供给方市场竞争的影响,新冠治疗药物的价格会趋于降低。但是从需求方来说,新冠疫情感染高峰是否反复、反复的频率、感染人数都是未知数,对于药物定价也有很大的影响。
1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指引》政策解读,其中提出,在坚持市场决定价格、尊重企业自主定价的基础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入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社会共治,引导企业公开透明合理制定新冠治疗药品价格。李洪超认为,抛开医保谈判不谈,在首发报价的过程中,其实是强调让企业自主定价,政府部门与管理部门只进行一些适当的引导。
“对于企业来说,《指引》不完全是新的挑战。”李洪超认为,随着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一款药物的产品信息和市场信息越来越透明,所以即使没有任何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指引或者干预,企业对药物的定价都需要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这些因素当中的很多信息作为需求方的公众、患者、临床医生甚至医保管理者也是可以了解到的。现在只不过让企业把考虑的因素披露出来,更方便公众了解这些药物有哪些重要特点影响着定价,也有助于病人和医生进行药物的选择。